第173章 水鸟
十二只蓝色的羚羊,最终还是到了元晟的手中! 晚上的时候,炎海再次宴请了元晟,一起的,还有土城里的那些豪族跟富户。 跟土城里的这些人,元晟真的没有什么好说的,吃饱喝足之后,直接回到了自己的住处。 这里全都是异族人,真是的,现代社会的西疆地区,维族同胞跟这个时代的西域人,差距太大! 特别是李淑云跟仲云部,那纯粹就是一群欧罗巴人种,还真是奇了怪了! 这西域地区,这些人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在现代社会里可没有。 用现代社会的标准来说,哪怕是现代社会里的维族人,跟现在高昌这边的这些异族人,那也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种族。 自己身边全是这么些异族人,虽然大家说的都是中原话,可元晟依然感觉非常的别扭! 你说说,这西域的汉民,怎么就这么少呢,跟这些异族人有个毛线的话说。 西风跟着元晟进了院子,指了指恭恭敬敬站在那里的曹禄: “郎君,曹禄一直在等着!” “曹禄,蓝鹿我要了,不过我不会白要你的货物!” 说完,也不再去管曹禄,直接就回了屋子里面。 西风提出来一个不大的箱子,当着曹禄的面打开。 箱子里放的,就是一整套的精美玻璃酒具,虽然灯光有些昏暗,可曹禄依然看的瞪大了眼睛,声音都带着颤抖: “敢问贵人,这真是元郎君送给我的?” 西风这才把箱子合上,顺手递给拘谨的曹禄: “我家郎君不差这点钱,安西元氏同样不差这点钱,记住了,再有这种蓝鹿,带到河湾地去,钱,绝对不会少你的!” “谢过元郎君!贵人放心,回去之后,曹禄一定会去寻找蓝鹿,到时候再给元郎君送过来!” 曹禄声音都带着颤抖,小心翼翼的接过箱子,直接抱在怀里。 西风皱了皱眉头,不耐烦的对着曹禄摆了摆手: “行了,今天的事情,我家郎君不再追究了,回去吧!” “谢过元郎君!谢过贵人!曹禄告退!” 曹禄这才抱着箱子,战战兢兢的离开了大院子。 激动的心颤抖得手,说的就是此时的曹禄,这家伙紧紧的抱着怀里的箱子,一路小心翼翼的回到了商队的驻地。 第二天一大早,元晟这边就做了羊rou抓饭,根本就没有去炎海那边吃饭。 而曹禄的商队,则是早早就离开了土城,向着东方而去。 既然得到了蓝色的羚羊,元晟同样没有多待,吃完早饭,一群人收拾之后也是离开了土城。 这次回河湾地,队伍却是变得庞大了很多,速度也慢了很多。 土城这里的那些人,都是用的羊群跟马做的结算,元晟也是需要扩大河湾地这里牧群的规模,自然就接受了这些羊群跟马群。 哪怕是准备非常充足,一行人还是用了十二天的时间,这才回到了河湾地。 那十二只蓝色的羚羊,在这期间被元晟偷偷摸摸的带着,完成了时空穿梭。 河湾地这里,依然忙碌的很,这次的土城之行,元晟又带回来了这么多的牲口,大家更加忙碌了。 河里的水丝毫不见少,而且还随着气温的升高,变得越来越多。 陈大他们几个老汉,同样是看的啧啧称奇,说这么多年来,第一次见到河里水这么多。 外面那么多的庄稼地,需要消耗大量的淡水资源,而且元晟还是采用的大水漫灌的灌溉方式。 哪怕是如此,河里的水,那流量依然还在增加着,这也是让元晟跟着好奇不已。 夏天的气温太高,河湾地这里的蒸发量太大,玉米地必须要有充足的水来灌溉才可以。 如果没有拖拉机,只靠着河湾地这里的人口,根本就无法完成玉米地的灌溉工作! 水源的充足,让河湾地这里的水草越发的丰茂,完全可以满足河湾地这里牧群的消耗。 不但如此,那些野生动物,如今也是越来越多,特别是沙鸡跟兔子还有黄羊。 “陈爷,今年真是邪门了,哪里来的这么多的沙鸡跟兔子,这都随处可见了!” 元晟跟陈大两个人,正坐在大胡杨树底下喝茶,看着从不远处飞过的一群沙鸡,元晟忍不住吐糟: “还有那些黄羊,这些天,可是霍霍了不少庄稼,这大漠之中,什么时候这么多野物了!” “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今年是有些邪门,应该是跟去年的那场大雪有关!” 陈大也是不确定,他以前根本就没有在河湾地这里生活过,可这么多的野物,确实非常反常。 点了一根烟,抽了两口,元晟想了想开口: “也有可能,是咱们开荒,有了这么大片的田地吸引过来的,今年外面的植被覆盖率,可是去年的几十倍!” “啊?小晟,你在说啥?” 陈大没有听明白,元晟也是反应了过来: “没什么,就是说,外面荒漠上到处都是庄稼跟草地,这突然多了这么多的吃的,这些野物,也是自然而然的就过来了!” “是这么个理儿!前两天,还有不少大黑鸟跟大白鸟出现,这种鸟咱们以前可没见过!” 陈大随口一说,根本就没有把这当回事: “这次带来这么多羊,还有这么多的马,你是有啥打算吗?” “咱们河湾地水源充足,现在根本就不缺牧草,这些牧群,也是一份保障不是!” 元晟其实是喜欢吃羊rou,可又不能直说,还是找个高大上的理由更为合适一些: “各家都可以领几只羊回去,价格还是之前的价格,这件事情,还是陈爷您老来安排比较好!” 河湾地现在的人,手里多多少少还是有点钱的,虽然都是从元晟这里挣的,可这是好事。 用陈大他们的话来说,整个西域地区,能比河湾地这里富裕的,还真没有几个。 “小晟你仁义,这事儿大家伙儿心里都有数,放心吧,这件事儿老夫来安排!” 陈大美滋滋的喝了一口茶,这样的小日子,他以前可是连想都不敢想的: “元氏大院,再有个一个来月就差不多能完工了!” “还是要麻烦您几位费心!” 对于这件事情,元晟是非常感激陈大他们几个老汉的: “我那里还有不少酒,回头,您几位带点回去尝尝!对了,刚刚您跟我说的那什么大鸟?” “河滩子那块儿呢,那帮小兔崽子想去抓,老夫没让,胡杨林里这么多事儿都没忙完,哪里有功夫去抓这个!” 现在河湾地不缺吃不缺喝的,大家伙儿又都有衣服穿,还是抓紧时间搞生产的好。 至于说出去打猎下套子,陈大他们哪里会答应,庄稼地里那么多农活都干不过来呢。 “行,我待会儿去看看!” 元晟站起身来,茶具直接就送给了陈大。 回到烽燧堡,正好看到张荷挎着篮子准备出去,元晟回去拿了望远镜出来: “妹子,这是去摘菜?” “郎君,闲着也是闲着,我去菜园子里摘点菜回来!” 现在张荷保养的还不错,不再是去年那样又黑又瘦的,可她也是个闲不住的性子。 “家里的菜足够吃的,这样,咱们去河滩子那里转转,我刚才听陈爷说,那里有大鸟!” 元晟一身装备带好,也不管张荷同不同意,拽着她就走: “家里养了那么多人,这点小活让他们去干就好!” 张荷本来就长的高挑,在这个时代还真的不多见,再加上家里都是现代社会里的衣服,如今看来,跟现代女性真的没什么区别。 家里的首饰一大堆,都是元晟从现代社会里带过来的,这可是整个西域地区独一份。 河湾地可是元晟的地盘,在河湾地这里,元晟的话,还真没有谁敢反驳。 到了如今,整个河湾地的人,不管是穿着打扮,还是生活方式,完全就是现代社会的标准。 被元晟拽着出去,张荷红着脸根本就不敢抬头,太羞人了! 彩蝶又不知道跑哪里去了,这丫头天天带着她的爱宠,还有寨子里的小娃子们呼啸整片胡杨林。 两人骑上马,康义带着五个人赶紧跟了上去,虽然是在河湾地,可谁也不敢掉以轻心。 河滩子在胡杨林的北面,来到这里之后,元晟就看到了远处,正在悠闲觅食的大型水鸟。 “这是什么鸟?看着也不像丹顶鹤啊?话说,西域地区有丹顶鹤的吗?” 那些大型水鸟,元晟还真的就不认识,只是好奇的看着: “这河里,难不成还有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