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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5章:覆巢之下,焉有完卵?

    上回讲到崇祯帝借“灾后重建”强势推出“新政”,立刻遭天下“藩王”反对,却不知另一时空已早有案例。

    在另一时空,当朱元璋在江苏南京站稳脚跟并建立“明朝”政权时,却给大明王朝的官员们制定了历史上最低的工资标准,同时反而让自己的子孙后代享受着超高的福利待遇。这就是明朝与其他朝代的不同。

    这些皇子皇孙们不受官府管制,不被律法限制,而且地位高崇,就连普通的王公、大臣们见了他们,也都要“伏而拜谒”。尽管明朝“藩王”们在“靖难之役”后被皇帝禁止互相串门和进京面圣,但生活不受影响。

    朱元璋建立“明朝”后,为了让自己的子孙后代们能一直保持生活富裕,不惜恢复了“分封制”,把皇子、皇孙分封到全国各地做“藩王”,希望这些“宗亲子弟”将来能通过血缘关系,共同“夹辅皇室,安定天下”。

    然而,朱元璋高估了“血缘纽带”作用,而没意识到“人际关系”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性”而非“血缘宗亲”,故才会出现儿子抢夺孙子的皇位,后世子孙之间因“削藩”和“立储”而爆发了生死搏斗,彰显了政治的本质。

    所谓“社会性”就是“阶级性”,即“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关系和“统治阶级”内部间的权力争斗。所谓“胜者王侯,败者贼寇”,说明权力争斗与是非曲直无关,与道义仇恨无关,只在心狠手辣和实力对比。

    这些“藩王”拥有大量良田、土地,既不用纳税,而且能世代相袭。即便如此,太祖朱元璋还生怕后代们过于劳累,于是专门规定只要是他朱家的子孙,从此以后就不能出门做事,只管享受人间清福就好了。

    于是,从十岁开始,“藩王”们就由官府发放俸禄。在“藩王”结婚时,朝廷还会发放房屋、冠服、婚礼费用。等到“藩王”死后,朝廷还会报销丧葬费用,可谓是从生到死,“藩王们”都被“太祖爷”安排得妥妥当当。

    由于朱元璋的宠溺,这些“藩王”们有钱有兵且超脱于官府,很快成为了大明王朝最不稳定的因素。于是,在“靖难之役”后,朱棣以自身为鉴,防患于未然,就剥夺了“藩王”的军权,加强对宗藩的监视和控制。

    经过几代皇帝的完善后,明朝逐渐形成了严格的“藩禁”制度。这些制度对“藩王”们进行了严格限制,即宗室们不能为官,不能参政,更不能拥兵。毕竟“太宗成祖皇帝”朱棣就是以“藩王”身份凭实力夺权上位的。

    到了明朝中后期,连宗室经商也被禁止。“藩王”之间不得见面,连出城居然都要向皇帝请假。在这样的“禁藩”制度下,各地“藩王”基本上都成了被软禁的“囚徒”。当然了,其生活条件还是比绝大多数人好的。

    无所事事且饱食终日,在没有压力又被绝对禁止工作的情况下,唯一的娱乐方式也就是狂生孩子了。

    因“宗室年生十岁,即受封支禄。”很快就有聪明的藩王发现,生孩子居然可以增加家庭收入,比如生一个“郡王”就有禄米贰千石,生个“镇国将军”也有米一千石,算起来这“生娃”居然是一桩稳赚不赔的买卖!

    “君王”就是“藩国世子”,“镇国将军”就是“藩王”们的“庶子”,至于王爷们生的“郡主”,奖励则相对少些。

    于是,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为了增收增产,各地“藩王”们作为明朝的皇族,就鞠躬尽瘁,拼命的招妻纳妾,苦苦耕种,更有天赋异禀者,其子女数量竟然多达百余人!男女反正只要干不死,就往死里干!

    正德年间,山西“庆王”因子孙过多,导致弄不清楚自家的人口数,便只能向朝廷求助:“本府宗支数多,各‘将军’所生子女或冒报岁数,无凭查考,乞令各将军府查报。”此事轰动了朝野,成为“经典案例”!

    于是,为了防止宗室人数暴增,朝廷只能下令限制宗室们的娶妻数量,即“郡王”在正妃之外,妾媵不得超过4人;“将军”的妾室不超过3人;“中尉”的妾室不得超过两人。这才稍稍减缓了藩王们的增长数量。

    毕竟朝廷每年划拨给各地“藩王”的给养和经费有着严格等级规定,不可能是“按需分配”,但也不能说是“按劳分配”,万一某些“藩王”们的子孙后代繁殖过快,就会导致他们家人均福利骤减,严重影响生活品质!

    但即便如此,朱元璋后代们的繁衍速度,也是十分惊人!到明末为止,朱元璋的男性后代已达二十万众。若再算上各“藩王”的女儿、外甥女、孙女、外孙女等嫁出去的女性后代生娃,则早已超过百万之巨!

    皇子皇孙们多了,那王府和封地必然也要增多才能养得起这么多闲人。因为朱元璋祖制的慷慨,到明中后期为止,国家的土地已有相当一部分兼并到这些“藩王”们的手中,造成朝廷税收、口赋、丁赋大减。

    据清史记载,大清入关后,收缴了大量“前朝藩王”的遗留田产,仅湖南、湖北、山西、陕西以及河南五省,就有2300万亩之多!这些王府占据良田,不需要交税,还要从地方财政中领取俸禄,乃贪得无厌!

    这让地方的财政不堪重负。比如山西的那位生育冠军“庆王”,因生的“郡王”和“将军”过多,出现了倾山西全年税粮也不够发放“藩王”俸禄的奇观。归根结底,就是“朱八八”当年当过穷和尚和叫花子,被饿怕了!

    这让大臣呼吁,再过数十年,很可能出现举全国之力,也无法养活这一家一姓的情况。于是,头大如斗的皇帝只能再次改革。到了“万历年间”,朝廷实行“宗藩禄银定额化”,给俸禄定一个固定的额度。在此之后,不论该省宗室怎样繁衍增长,俸禄总数不变,这才稍稍缓解了“藩王俸禄”对大明财政造成巨额消耗。

    仅仅是财政供养,也不至于被百姓怨恨。其实,由于“藩王”们身份特殊,不受官府管制,不被律法限制。因此,许多地方的“藩王”就利用自己特权,在地方横行不法,对当地百姓甚至对地方官员横加欺凌。

    有明一代,朝廷对“藩王”造反噬严防死守,但对“藩王”们恣行威福,夺占民田,欺辱官吏,强抢民女之事却特别宽容,觉得让“藩王”们引起民愤,才反而能让朝廷感到安心,毕竟能趁机削藩回血,转移矛盾。

    但报应总会来到。西元1627年,陕西、山西、河南诸地发生灾荒,低温、大旱、蝗灾接踵而来。农民颗粒无收,连草根都吃光。澄城的农民王二聚拢了上百饥民,杀官造反,揭开了明末农民大起义的序幕。

    而另一方面,通过各种政策优惠和巧取豪夺,“藩王”们却积累了如山的财富。比如山西大同的“代王”,居然拥有房屋一千零六十座;河南“福王”,拥有半个河南省耕地和矿产,金钱百万,家中珠玉货赂山积.....

    由于家底殷实又民愤难平,按照祖制,“藩王”们还不能拥有军队。于是,这些人简直就是为农民起义军们量身定做的“补给包”,一旦失去了官府的护佑,基本上就只能坐以待毙,统统成为待宰杀的“大肥猪”。

    以“福王”朱常洵为例,此人拥有河南半省之地,富甲天下,面对饥荒却不肯赈济粒米颗粮分与百姓。

    崇祯十四年,贼首李自成携饥民蚁附攻陷洛阳,而“福王”朱常洵仓皇逃至“破庙”,却因身体肥胖异于常人,故很快就被抓住。“福王”朱常洵跪地乞命,但李自成不为所动,训斥道:“汝为亲王,富甲天下。当如此饥荒,不肯发分毫帑藏赈济百姓?汝奴才也!”命左右将朱常洵拖下去重责四十大板,然后再当众处死。

    据统计,从崇祯十四年到崇祯十七年间,仅被农民军杀掉的“亲王”级别的宗室就有“福王”、“唐王”、“徽王”、“韩王”、“代王”、“晋王”等一十四位之多,占了当时明朝的“亲王”数量的一半以上!

    至于“郡王”、“将军”、“中尉”这些杂鱼,更是多不胜数。仅山西一地,李自成所杀掉的朱姓子孙就有万人之多!明末义军如过江之卿,但不管大小,对这些朱氏子孙都有一个共同的态度,那就是要斩尽杀绝!

    这间接说明,各地“藩王”们的所作所为,已经完全站到了天下百姓的对立面去了,本质是贫富差距太大!百姓对这些人恨之入骨。史家总结道:“凡王府宗支,不分顺逆,不分军民,凡朱姓者,尽皆诛杀。”

    义军们对“藩王”们毫不手软的清算,吓坏了这些养尊处优的皇族们。于是,学乖了的“藩王”们学会了闻义军之风则仓皇逃窜。以楚地为例,长沙“吉王”、常德“荣王”、宝庆“岷王”等,“皆一闻贼至,望风而溃”。

    地方官府在抵抗,而“藩王”却带头逃窜,对士气的影响极坏,让朝中大臣忧心忡忡。“礼科都给事中”沈胤培力陈地方藩王“闻警辄逃”是违背祖制,按明朝规矩,“藩王”不能离开自己封地,求朝廷严惩逃跑藩王。

    由此,崇祯帝随即对外逃“宗藩”切旨严责,哪怕“贼兵”(农民起义军)杀上门来,也不准“藩王”们外逃避贼,并要求这些“宗族”们“固守城池,则众志成城,即以奠金汤矣!”这确实是朱元璋当初“分封”的目的。

    可怜的这些“藩王”,既受制于祖制,不能招兵勤王,而且还受限于朝廷禁旨,不能私自外逃,待各地明军一触即溃后,只得固守于空城之中,坐等“贼兵”(农民起义军)的来临,真是无处喊冤,摆烂等死。

    而明朝“藩王”因上进之路被堵死,所以大多不学无术、目光短浅,即使坐于城中,也基本上以帮倒忙为主。比如郏县一战,明军精锐尽失。但为了防守西安,朝廷紧急征调五千川军协防,结果却差强人意。

    西北天寒地冻,南军未曾配发御寒的衣物,而“秦王”朱存枢又富甲天下。于是,西安守将们劝“秦王”朱存枢捐点银两给奉命来援的川军们添点御寒衣物,却被“秦王”朱存枢一顿臭骂,把对方骂得一文不值。

    川军义愤至极,索性开门投降了李自成,导致“秦王”朱存枢被活捉,并且全部家财都被充当了军资。

    而且,这并不是孤例,以“善黄白冶化”而著称“蜀王”被要求捐钱助饷,却自称“家无积蓄,只有王府一座,恳请卖掉助饷。”待“杀人魔王”张献忠兵临城下,才拿出大把金钱,可惜再无一人响应,遂成阶下囚。

    “楚王”朱华奎,被湖北地方官跪求助饷,却以朱元璋所赐“御椅”拒绝,并扬言让地方官“卖椅赏三军”。结果让士兵失望而回,而贼兵(农民起义军)于是攻入武昌,得金、银各百万两,辇载数百车不尽矣!

    这些“藩王”府库的金钱财物堆积如山,却叫士兵们迎着寒风且饿着肚子守城,还大多不肯捐资助饷,于是经常激起军队哗变。贼兵(农民军)对这些被俘虏的朱氏子孙,自然无好印象,基本上屠杀殆尽了。

    直到西元1644年,满清入关后,为了收买人心,表面上对“前明宗室”以招徕恩养为主,实际上包藏祸心。因此,到五月为止,京师以及周边地区各漏网宗室,听闻“新朝”发钱米发官职,皆露头向清朝靠拢。

    但随着满清在接下来的军事斗争中节节胜利,于是从顺治二年起,清朝对“前明宗室”的态度也开始转向,不仅对明朝宗室进行政治上的打压以及经济上的剥夺,而且不许前明宗室科考为官,并没收其田地。

    到了八月,清朝变本加厉,开始对这些“前明宗室”们进行人身自由上的限制,于是发布文告:“故明诸王无论大小,皆赴京朝见。”到了顺治三年又下令:“前明宗室献地投诚者免死,否则无论少长尽皆诛之!”

    于是,从顺治三年到顺治八年的五年间,因不配合或反抗满清统治的“前明宗室”们就有数万人被杀,“郡王”以上名号者五十余人!与此同时,满清对主动投诚的“前明宗室”也罗织罪名,予以大规模集体杀戮。

    顺治三年五月,清廷以在北京的“前明宗室”们“私造印绶,图谋不轨”为由,开启了对“前明投诚宗室”大屠杀的序幕,有“鲁王”、“荆王”、“衡王”世子等十一人被杀;顺治五年,“福王”,“晋王”、“璐王”等又被杀。

    与此同时,各地方民间组织也掀起了屠杀“前明宗室”并“抄灭家产”的运动,将“贫富差距”的阶级矛盾进一步扩大化。至此,“明朝宗室”数量锐减,总数由最初的百余万人被杀到不足万人!这就是因果轮回了。

    从此以后,“前明宗室”的社会地位更是沦落到连普通人也不如的地步,如“过年杀猪”。除少数“前明宗室”隐身江湖后以“侠客身份”组建“天地会来“反清复明”外,大部分朱氏子孙都隐名改姓,成为了普通百姓。

    就如同后世民间习俗的“八月十五杀鸭子”和“腊月廿四杀年猪”。前者“杀鸭子”其实是“杀鞑子”,乃元朝末年民间组织“赊刀人”暗语“八月十五杀鞑子”;后者乃明朝末年“宗室藩王”们被农民起义军抄家灭族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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