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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恶盈满,皆由我修 第二十章 山上有好汉

    孟岳城向东五十里,有座不高的山头。

    山头上,无崎岖陡峭之天险,但有郁郁葱葱之树林;树林中,无老虎豺狼等猛兽,但有麻雀山鸡等飞禽。

    以及不少叽叽喳喳的摘果野猴。

    不知是否是因为山中无老虎,猴子也称王的缘故,这些摘果野猴于这小山头上几乎可算是目中无人嚣张跋扈了——开心时荡着树枝追逐麻雀,荡累了就骑到偶尔出现的糜花鹿身上搭个便车,实在无聊了,就去抓个跑不快的山鸡,拔它的羽毛玩。这些野猴白日嬉戏,夜晚打闹,几乎整座山头都是其的地盘,想在哪挠屁股就能在哪挠屁股,总之是快活似神仙,好不自在。

    不过,之所以说几乎,是因为这小山上还有一处,是这些摘果野猴也会识相地敬而远之的。

    是在那山头,在那郁苍树林的最深处,那圈用茅草与木桩篱笆围起,以兽皮作顶盖的大寨。

    大寨前,有块斜插入泥土中的灰色石柱。

    石柱上,鲜红色的墨水,豪气地写着三个大字。

    ‘西虎寨’。

    “好酒!”

    洪亮而中气十足的男声于那灯火明亮的兽皮大寨中倏然响起。

    “这酒是烈!”“老大海量!”“老大再来一坛!”

    接着传入耳畔的,便是此起彼伏,声线各异的应和与恭维。

    抬眼望去,状如圆盘的营帐中,数十名袒胸露乳浑身匪气的大汉盘腿坐于铺着棕褐色布皮的地面上。他们左手举着盛满浊酒的木碗泥杯,右手捏着油腻多汁的鸡腿禽rou,哄笑喝彩,是幅大快朵颐的豪情模样。

    而在这喧闹的中心,有一张带靠背的虎皮长椅,与两张铺着棉垫的坐席。

    长椅上,坐着一名披裹斑纹豹裘,腰别两柄黄铜板斧的汉子。汉子的身形魁梧异常,坐姿也是幅放恣模样,双臂搭在长衣靠背上,双腿门户大开,整个一大字型,以至于使得那本能容下两三人的长椅显得都有些拘谨;汉子的面容粗犷非凡,如大饼般的脸上分不清皱纹刀疤,只看的清那生得如铜铃般的黑色双眸,棕黑色的络腮胡更是丝毫不理,杂乱生长,又似是有序,倒是别种意义上的添了几分豪气。

    “再来一坛!喝!!”大汉放声大笑几声,挥了挥手臂,将目光落在了身前那一左一右的两席棉垫:“二弟!三弟!你们也喝!来!干了!”

    棉垫上的二人对视一眼,皆是微微发笑,举起了盛满浊酒的木碗,一饮而尽。

    左侧的棉垫上,那正拂袖拭唇的男人身着齐齐整整的素衣布衫头戴与之同色的纶巾羽冠。他身形苗条,面容白净,结合其打扮,一看便是名瘦弱书生模样的人物。不过,言其瘦是不假,但若要说其弱,可就有些以貌取人了——而实际上,男人也并非是那些风一吹就东倒西歪的嫩苗子。男人姓章名佩,乃是这西虎寨的二当家,方圆五里内皆知其名的‘狗头军师’。今日这西虎寨能如此占山为王,过上这滋润日子,与他积极出谋划策在同道官府间各方打点左右逢源脱不了干系。可以说,若是没有章佩这狗头军师,西虎寨可能早就关门打烊了。

    右侧的棉垫上,那披着一件敞胸练武服的男子自放下木碗后,就盘腿正坐,双臂搭在膝盖内侧,似是在闭目念禅。他身形不算雄壮也不似苗条,面容不算狰狞也不算和善,眉宇间既有英气也有匪气,倒是很有些别样魅力。男子姓章名佚,乃是这西虎寨的三当家,能使一手飞剑,是十步外便能取人头颅于瞬息的‘无影剑’。虽说其从不与人言自己是师出何门,但这些年间,那些来西虎寨寻衅滋事的同道贼徒,哪个不是被这弹指就可飞剑的章轶章三当家给吓得两腿发软?可以说,若是没‘无影剑’在,西虎寨也不会能如此轻松地独占山头了。

    而在这大寨中,能做这二人大哥的,能让众人以老大称呼的,毫无疑问,便是只有那坐在长椅上的汉子——‘豹子爷’章豪了。而‘豹子爷’这一绰号的由来,并非是什么夸张比喻,乃是这章豪,真的赤手空拳地打死过一头脖子——也就是他身上这身豹皮的由来。不过,虽说章豪空手就已勇猛过人,但其真正杀招,还是其腰间那两柄足有五十斤重的黄铜板斧。这板斧在他手中,力可劈华山技可旋离手,可谓是使得出神入化。有一次,豹子爷带着两三个弟兄拦路截道时,遇上了一伙结伴而行的年轻剑客。年轻剑客皆是功利之辈,见有贼人,八人一拥而上,舞剑就砍,想夺章豪首级以证武功。却不曾料到,豹子爷的两板大夫一出,‘呼呼’抡上几轮,竟是将那些剑客手中铁剑连着他们的心肺都打得稀巴烂,八人中六人当场暴毙,两人落荒而逃,但也紧接着被藏身暗处的章轶给一剑锁了喉。

    西虎寨三兄弟,虽非亲生兄弟,但歃血为盟,甚至二弟三弟都易姓为‘章’,三人间可谓情比金坚,更是让同道贼人们难以插足,自然是坐稳这山大王了。

    “哈哈哈哈!爽快!再喝再喝!”

    见二弟与三弟都一饮而尽后,豹子爷放声笑了几声,拿起手边空碗,冲着站在营寨角落幕帘之后的她挥了挥手。

    她面色淡然的点点头,弯腰拾起一坛盖着红盖的酒罐,捧至怀中,婀娜走来。

    她是谁?

    她是这西虎寨的压寨夫人,金鹊儿。

    自然,‘金鹊儿’非是她的本名——事实上,这诺大西虎寨中,忆其本名的,也不过仅仅一人而已。她本不过是西域境内某个殷实人家的二闺女,是除了有几分姿色外,再普通不过的小家碧玉而已。却是因为一次稍显仓促的踏青出游,遇见了这长椅上的魁梧汉子。没有情意绵绵的心意牵扯,仅仅只是被他不由分说地,虏至这西虎寨,做了夫人。听说,在她被虏上山寨后,家里也曾差遣过侠士去寻她,也报过官;可那些侠士,却在路途中被一使板斧的大汉给杀了个九死一生,而官府,也是保持了意味深长的沉默,将这事给压下来了。后来,家里就杳无音信了,也不知是因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缘故,亦或是家中父母,已是与她毁冠裂裳了。

    她大概也反抗过吧。

    但凄入肝脾的哭喊,不知从何时,变成了嘤嘤细语的轻鸣了。

    而她,也就是自那时起,成为了‘金鹊儿’的吧。

    金鹊儿婀娜步至他的身旁,吃力地掰开红盖,双手捧起酒坛,小心地朝其手中木碗倒去。

    他微微抬头,眯眼打量着面色平淡的她,与她身上布料稀疏的衣裙之下,那令人流连忘返的旖旎风光。

    忽地将她一把揽入怀中。

    听其轻声呢喃,赏其温柔姿态,仰头饮坛中美酒,留众人喝彩起哄。

    好不快活。

    眼见此景,长椅前左席棉垫上的布衣书生以袖掩面,眼神不自然地些许飘忽;而右席棉垫上的年轻武者则是眯眼静观前者,脸上的神色中带有几分不愿说破的深意。

    “好酒!”魁梧大汉将竟是一口气将那坛子醇酿喝了个精光。他松开了怀中美人,将已是空空如也的酒坛塞到她怀里,伸手擦了擦嘴旁酒渍,“再帮爷拿一坛!”

    金鹊儿颔了颔首,脸色虽因沾了酒气而显得有些微红,但神色却依旧如溪水般平静淡然。

    环顾了圈寨内几十号弟兄,豹子爷微微眯眼,冲身前两席亮声道:“喂,二弟三弟,说来,今日那狗鼻子呢?去哪儿了?”

    右席武者抬首道:“他去做活了。”

    “哦?那去多久了?”

    “约莫两个时辰。”

    “都两个时辰了?”豹子爷摸了摸自己的胡髭,“怎还不回来?”

    “大概是不愿空手而归吧。”左席书生微笑道:“大哥放心,狗鼻子他精明的很,每次都能嗅准那些身上有钱又无大本领的过路人再加上这西虎寨四周郡县的大小衙门我都已打点妥当,不会出什么大事的。我敢断言,除了那些孟岳城中的奇门贵胄,方圆五十里内,无人敢伤咱西虎寨兄弟一根毫——”

    一阵寒风,忽地吹拂起了大寨门帘。

    就见一淡蓝光点冲那长椅急掠而来。

    电光石火之间,三当家章轶眼疾手快,怒喝一声‘起!’,腰间寒芒瞬间出鞘。

    只听一声清脆噪响,两柄飞剑旋落在地,止了生息。

    “大胆!”章轶奋然起身,快步拦在长椅之前,冲被风拂起的门帘外怒声喝道:“何人敢来西虎寨撒野?!”

    洪亮声音冲出大寨,却是如落入大海的石子一般,眨眼间便没了气势。

    只因那一袭白衣,翩翩而来。

    手执铁剑的他,扫了眼大寨内神色各异的贼徒们,微扬唇角,弯腰作辑。

    “萍水,王满修。”